2022-06-07
2021 年 2 月 7 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国粮发规〔2021〕30 号)。政府储备粮食具有战略保障、宏观调控和应对急需等重要作用,“十四五”规划指出,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 “保障粮、棉、油、糖、肉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提升收储 调控能力”。进入新发展阶段,政府储备粮食宏观调控作用的 持续发挥、市场供需形势的变化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对加强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 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 号)等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