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7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并且将其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全局出发, 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又提出新的要求,粮食流通一头链接着粮食生产的源头,另外一端是链接着消费终端,所以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确保粮食的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平稳有序运行,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至关重要。
2004 年颁布的《条例》对于建设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经过十几年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粮食流通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现行《条例》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实践发展的要求。第一,
粮食经营主体、经营方式日益多元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二,政策性粮食流通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也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加以解决。第三, 一些地方出现了粮食污染、变质等问题,也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控粮食流通环节面临的质量安全风险。第四,流通环节粮食损失损耗的问题比较突出,需要通过完善制度规范进行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另外,按照 2018 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案,粮食流通监管职责也发生了一些调整, 也需要通过修改《条例》来予以明确。
为了解决上述几个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对现行
《条例》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这次修改《条例》总的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定位,着眼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粮食流通管理制度体系的目标,在总结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聚焦短板和弱项,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